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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与艺术学院早操早操周统计公示(3.25-3.31)

发布日期:2013年04月02日 00:00   点击量:

体育与艺术学院早操早操周统计(3.25-3.31)

音乐系

方菲(5)苏鹏远(4)王雅娟(5)刘超(5)陈雪姗(5)乐赛姗(5)潘雨(5)隋立满(4)张靖康(6)郝彩虹(5)张晓涵(5)刘雅云(6)黄艳岭(6)佟亚男(4)张雅(5)胡少伟(4)莫陈超(5)杨户生(5)

艺术系

张锐(4)张煊宜(4)白拉图(4)李双箭(4)花泽曦(4)黄丽媛(4)甘可欣(5)于振荣(5)刘伯森(5)段伟晨(5)王骜(5)朱碧薇(5)刘宁(4)

体育系

许鹏(5)程亚中(5)王龙根(5)拜亚飞(5)

体育与艺术学院科学生科

2013.4.2

体育与艺术学院早操处分办法

一、出早操班级

体育与艺术学院一二年级共计十七个班。

二、地点与和时间

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6:40准时集合,地点在主操场东北角。

三、早操形式

艺术系、音乐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规定跑步两圈,体育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规定跑三圈。

四、纪律要求

1、旷操按旷课计算,纳入到期末综合素质测评范围。

2、旷操三次给予院级警告处分。六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取消本年度任何评优评奖资格。

3、有作弊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。

五、请假手续

1、任何早操请假者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假条方可生效。

2、生病者需要医院证明及班主任签字,一天内提供证明。

3、勤工助学者必须有分管勤工助学老师的签字方可生效。

4、运动队训练,平时必须签到后去训练,集训时必须有教练签字方可生效。

六、本规定解释权为体育与艺术学院学生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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