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体育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,学院学生工作评议组评议,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(名单如下),公示期5天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科或者分管副书记反应。
21110241班:詹博睿、岳钰捷、田智欣
22110141班:张智彤、张嘉欣、罗翠萍、郑淑慧
体育学院学生科
2023年3月27日
上一条: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
下一条:体育学院2023年“刘鼎杯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认定评选结果公示
版权所有: 开云(中国) 校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:030051